
法律援助
我国《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对于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自作出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指派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其他社会组织安排其所属人员承办,或者安排本机构的工作人员承办。 对于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自作出给予法律援助决定或者收到指定辩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指派律师事务所安排律师承办,或者安排本机构的法律援助律师承办。”
所以,因刑事案件的结果涉及到公民的人身自由等切身利益,需要指定具备律师资格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民事、行政案件不作此要求。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