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
民法典规定,质押
合同是属于担保
合同之一,质押
合同是由出质人与债权人签订的,以动产或者
财产权利为标的物,为债务担保的
合同。担保
合同包括抵押
合同、质押
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
合同。担保
合同是主债权债务
合同的从
合同。【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
合同。担保
合同包括抵押
合同、质押
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
合同。担保
合同是主债权债务
合同的从
合同。主债权债务
合同无效的,担保
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
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