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知识产权
1、依据
知识产权与其他(一般)民事权利联系和区别,
知识产权的对象为包括
商标、
专利、版权(
著作权)在内的以独创构思为核心并附以载体表达的民事权利。2、
知识产权和其他(一般)民事权利的区别主要源于
知识产权本身的特殊性,即
知识产权的对象具有复制性、地域性、时间性:(1)、复制性在于
知识产权在载体上重复体现价值特点;(2)、地域性源于各个主权国家或地区对其管辖范围
知识产权的特殊规定;(3)、时间性源于各个主权国家或地区对其管辖范围
知识产权时间有效性限制。4、
知识产权本身融合了权利人的
财产权、人身权(人格权和身份权),因此单纯对比
财产权和人身权,
知识产权均有区别。5、
知识产权与所有权区别主要在于所有权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更加排他,由所有权权利人自己意志行使即可完成,所有权是绝对权权,具有排他性、永久性特点,而
知识产权需要法律和法定程序的保障才能完成;且二者产生权利冲突时候,
知识产权必然要让渡于所有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专利法》第十二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
专利的,应当与
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
合同,向
专利权人支付
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
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
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