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
对于婚前为
夫妻一方所有的房屋,婚后拆迁所谓补偿款,原则上属于原房屋所有权人的个人
财产。对于拆迁款中包括了对家庭人口的补偿,或有部分款项是补给家庭成员配合拆迁而给予的奖励,或拆迁安置的房屋中考虑了家庭成员的存在,以家庭为单位给予的补偿,由此获得的该部分补偿款应为
夫妻共同
财产,配偶方应享有一定的份额。【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
财产,为
夫妻的共同
财产,归
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
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
当归共同所有的
财产。
夫妻对共同
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