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
律师解析: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护理依赖的,可以认定为十级伤残。
十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瘢痕形成面积六平方厘米以上;面部线条状瘢痕十厘米以上;胸椎或腰椎一椎体三分之一以上压缩性骨折等。

骨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