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犯罪未遂
有,
犯罪未遂与
犯罪中止都是故意
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从
犯罪未遂的角度看,两者最根本的区别在于
犯罪未完成是否由于
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谓“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违背行为人本身意愿的、在不情愿的情况下,客观上使得
犯罪不可能既遂,或者行为人认为不可能实现
犯罪既遂从而迫使停止
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犯罪中止是指在
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
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
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