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
继承人继承遗产时要继承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法院
二、遗产继承从什么时候开始
遗产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候开始。宣告死亡指公民因战争、不可抵抗的自然灾害等原因下落不明,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依法推定其死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六条
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八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三、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分配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根据中国法律,继承人继承遗产时,通常也需要承担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但是这种责任是以继承的遗产为限的。也就是说,继承人只需要在其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超出遗产范围的部分,继承人没有义务偿还。这种规定体现了法律对债权人的保护,同时也兼顾了继承人的权益。但是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在处理遗产和债务时,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确保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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