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故
交通事故发生后的处理程序如下:
1.停车并下车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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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事故现场协助救助伤员;
5.交警到场后,如数告知事故发生经过。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二、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方需要做什么事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交通事故发生后的责任认定
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根据双方的责任可以分为全部责任、无责任以及主次责任三种:全部责任是指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无责任即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或一方当事人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而他方无责任。主要和次要责任即双方都有过错,在这种情况下,主次责任的比例一般是三比七(也有二比八的),一般不存在四比六和一比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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