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产
遗嘱公证与继承公证的区别在于申请人不同,遗嘱公证是遗嘱人办理,而继承公证是继承人办理。遗嘱公证指的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
二、遗嘱公证后可以撤销吗

民法典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变更或撤销遗嘱。如果遗嘱人在设立遗嘱后丧失了遗嘱能力,则在其遗嘱能力恢复前对遗嘱所做的变更和撤销都不发生法律效力,原来的遗嘱仍然有效。
三、遗嘱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遗嘱公证需要的手续如下:
1.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2.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3.审核通过的,出具公证书。
遗嘱公证和继承公证是两种不同的公证类型,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于公证的对象和目的。
遗嘱公证是指对遗嘱人设立的遗嘱进行公证。设立遗嘱的人在生前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来安排自己的遗产分配,指定继承人以及处理其他与遗产有关的事务。遗嘱公证的目的是为了确认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确保遗嘱人的意愿能够按照法律程序得到执行。
继承公证则是指对遗产继承过程进行公证。当遗嘱人去世后,根据遗嘱或法定继承的规定,继承人可以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继承公证,证明自己是合法的继承人,并有权继承遗产。继承公证的目的是为了确认继承人的身份及其继承遗产的合法性,避免继承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纠纷和争议。
总之,遗嘱公证是对遗嘱内容本身的确认和证明,而继承公证是对继承过程及其结果的确认和证明。两者都是为了保障遗产分配的公平性和合法性,但作用的阶段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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