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
人身损害免责条款应这样写:
1.过分加重对方风险和义务的条款别写(按道德,行业标准等标准判断,不要显失公平);

民法典
3.不要以为约定免责就真的免责了,一定注意合同的性质,很多情形下免责条款是会被认定无效的。这也体现了法律制定者在制定法律的时候原则上保护双方当事人的立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七条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二、人身损害案件分类
人身损害案件分类:
1.侵害人致人损害,触犯刑律的,应依法作为刑事案件受理。
2.侵害人致人损害,未触犯刑律,但受害人坚持提起刑事诉讼的,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裁定驳回起诉,同时告知其有权提起民事诉讼,但不应迳行以民事案件受理。
3.侵害人的行为是否触犯刑律,一时难以查清的,应按起诉人的诉讼请求立案受理。
4.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致人损害,受害人要求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侵害人予以处理的,应告知其向公安部门申请解决。
5.因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
三、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多少
1.医疗费,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为标准;
2.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乘住院天数赔偿;
4.护理费,一般应以法医的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认定。
人身损害免责条款的撰写需要非常谨慎,以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能有效保护双方权益。以下是根据一般原则起草的一个简单示例,但请注意,具体的条款应由专业的律师根据实际情境和所在地的法律法规进行详细制定:
免责条款
1. 本协议各方相互理解并同意,对于因使用本服务(或参与相关活动)而产生的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后续的损害,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损害、人身损害、收入损失、利润损失、精神损害等,除非该损害是由对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否则任何一方均不对另一方承担任何责任。
2. 本协议各方相互理解并同意,对于因使用本服务(或参与相关活动)而产生的任何第三方提出的索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侵权或其他法律行为所引起的索赔,除非该索赔是由对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否则任何一方均不对另一方承担任何责任。
3. 任何情况下,本协议各方均不对因使用或无法使用本服务(或参与相关活动)所导致的任何结果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数据丢失、服务中断、计算机系统故障或任何其他情况导致的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
4. 本协议各方相互理解并同意,对于因任何第三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而产生的任何损害或损失,本协议各方均不承担责任。
5. 本协议各方相互理解并同意,对于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等)而导致的任何损害或损失,本协议各方均不承担责任。
请记住,在实际使用中,这些条款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并且最好在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以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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