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责任中先后动手者的责任如何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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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美美米多

2025-12-13 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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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赔偿
民事赔偿

一、打架责任中先后动手者的责任如何区分

打架责任中先后动手者的责任区分方式是:

对方先动手,殴打带有故意,如果说另一方的反击也是带有伤害他人的故意的,就是属于是双方的相互斗殴,是不存在先后动手的责任承担问题的,双方共同承担责任。对方先动手,带有恶意伤人的故意,另一方并没有伤害他人意思,只存在防卫行为,则对方承担责任。双方因民事纠纷而引起的打架斗殴,需要根据双方的过错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院
法院

二、打架的赔偿项目

打架受伤的,可以协商赔偿问题或者向法院起诉。赔偿项目: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三、打架会触犯什么罪名

打架斗殴有可能涉嫌犯聚众斗殴罪或寻衅滋事罪或者故意伤害罪

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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