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
二审维持判决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是: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一方拒绝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财产
3.申请复议:
(1)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2)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3)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5.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二、找法网提醒您,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1.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在金融系统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在案外人处的收入;
3.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执行人的人身及其住所或者其财产隐匿地;
5.传唤被执行人交付财物或票证,或强制其交付财物或票证;
6.强制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其它。
三、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之后,人民法院应该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六个月之内执行,如果超过六个月没有执行的,执行申请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收到申请之后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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