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失赡养能力的界定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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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BeauOo

2025-12-13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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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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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丧失赡养能力的界定标准是什么

丧失赡养能力是指的具有赡养义务的人不具备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的能力;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婚姻
婚姻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子女可否告其他子女不赡养

子女可以告其他子女不赡养。

1.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2.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3.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4.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三、拒绝支付父母赡养费怎么办

拒绝支付父母赡养费的解决办法:不给赡养费的,父母是有权要求其支付赡养费的,父母还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处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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