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护照
监外执行期间需要遵循的规定如下: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身份证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5.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可监外执行的条件有什么
可监外执行的条件: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执行。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三、监外执行最多可以几年
监外执行一般最多是5年。如果有重大疾病的,在疾病治愈好之后,刑期未满,仍应收押执行。如刑期已满,则应及时释放。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押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的社区机构执行,在监外执行的一种执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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