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1.突出自身经济条件方面的优越;

抚养权
3.突出自己以及家人能给予孩子更多陪伴和照顾的证据;
4.展示孩子想要与自己生活的意见的证据;
5.提交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找法网提醒您,抚养协议的内容如下:
1.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2.探视权的规定;
3.抚养费的数额、抚养费支付方式以及抚养费发生变更的处理办法;
5.其他约定事项。
6.如果一方享有孩子的抚养权后,有抚养能力却对孩子不仅抚养义务的,另一方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三、离婚后能变更子女抚养权。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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