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
私自挪用他人资金是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挪用资金构成犯罪的三种情形如下:
1.挪用单位资金用于营利活动与非法活动以外的活动的,如用于消费娱乐活动等,必须数额较大并且超过3个月未还;

犯罪
3.挪用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不问挪用数额与时间均认定为挪用资金罪。
二、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有什么区别
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的区别有:
1.犯罪主体不同。前者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后者是依法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
2.犯罪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及财产所有权;后者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以及接受委派的国家工作人员所在的非国有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所有权。
3.犯罪的对象不同。前者的犯罪对象,是公司、企业所有公共财产属性的公款。它既包括资金、有价证券,也包括特定款物,后者既包括当然的公共财产,也包括拟定的公共财产以及接受委派的国家工作人员所在的非国有单位的资金。
4.刑罚不同。前者比后者刑罚轻。
三、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是
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3.主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为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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