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试用期是否应该享受社保待遇

试用期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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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99862297

2025-11-12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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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
试用期

一、

员工试用期是否应该享受社保待遇

试用期是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在试用期限内享有的权利及义务等均与正式员工相同,均有完全的劳动权利。而享受社保待遇是属于劳动者的权利之一,故试用期员工可以享受社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社保
社保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二、

员工试用期社保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和《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3.企业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托收社保费的开户银行印鉴卡及复印件或开户银行证明;

5.首次参保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属新招调入员工含复、退、转业军人或毕业分配首次参保的,须提供市区有调入权限部门批准的调令军队转业干部行政介绍信,或毕业生分配介绍信或招工审批表的复印件验原件。

三、

员工试用期不购买社保怎么办

公司不给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保的,员工可以向社保行政部门投诉,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公司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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