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撤销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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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ihahaha

2025-12-04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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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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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撤销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合同撤销权条件有:

1.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形;

法院
法院

2.未过法定撤销期限。一般为一年,重大误解为九十日,且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

3.当事人主动提出撤销请求;

4.其他条件。

二、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有:

1.产生的原因不同。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及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国家利益;

2.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无效合同在内容上具有明显的违法性,因此法院和仲裁机关有主动干预权;

3.法律效力不完全相同。无效合同虽然已经成立并存在,但是自始自终都是无效的;

4.法律责任不同。

5.期限限制不同。

三、撤销合同法律后果有哪些

撤销合同法律后果有:

1.返还财产

返还财产是在合同被依法裁定无效或被撤销后,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都享有的请求对方返还自己投入的财产权,而接受的一方则依法负有返还的义务,要求返还的权利和应返还的义务,是指双方均应恢复合同履行前的状况而绝不是指未履行合同的损失。

2.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是指合同被依法裁定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遭受的损失。

赔偿损失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负有返还义务的一方不能返还财产的情况下,通过赔偿损失的方法恢复合同履行前的原状;另一种因合同被裁定无效或被撤销后双方所受的损失,按责任大小承担赔偿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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