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骨折
1. 复位:是将移位的骨折段恢复正常或接近正常的解剖关系,重建骨骼的支架作用。分为手法复位和切开复位,手法复位通过手法操作达到复位目的,具有损伤小等优点;切开复位则是通过手术切开骨折部位,直视下将骨折复位,适用于手法复位困难或无法达到满意复位的情况。
2. 固定:目的是维持骨折复位后的位置,防止再移位,为骨折愈合创造良好条件。包括外固定和内固定,外固定有石膏绷带、小夹板、外固定支架等;内固定是用金属内固定物,如接骨板、螺丝钉、髓内钉等将骨折段固定。
3. 康复治疗:在不影响固定的前提下,尽快地恢复患肢肌肉、肌腱、韧带、关节囊等软组织的舒缩活动。早期进行肌肉的等长收缩练习,中期逐步增加活动强度和范围,后期加强关节活动度和肢体负重能力训练。
4. 手术治疗:当骨折断端有软组织嵌入、关节内骨折、多处骨折等情况时,常需手术治疗。手术能更准确地复位骨折,提供稳定的固定,利于早期功能锻炼。
5. 牵引治疗:分为皮牵引和骨牵引,通过牵引装置对患肢施加适当的牵引力,使骨折复位或维持复位后的位置,常用于骨折的术前准备或不宜手术的患者。
肢体骨折治疗后,要遵循医生的康复计划,循序渐进进行功能锻炼。保持骨折部位清洁,防止感染。饮食上多摄入富含蛋白质、钙等营养物质的食物,促进骨折愈合。定期复查,以便及时了解骨折愈合情况,根据恢复状况调整治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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