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由本人或者户主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等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迁出,经同意后携带准迁证到派出所办理迁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身份证
二、民政局离婚登记需要带什么
去民政局办离婚手续要准备以下材料:
1.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协议离婚必须要一个月冷静期吗
协议离婚必须要有一个月的冷静期。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离婚申请,然后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在这个期间,任何一方反悔的,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构撤回离婚申请,期满后,未撤回离婚的,应当共同到婚姻登记机构申请发给离婚证,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登记人员会当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发给离婚证。
夫妻双方选择诉讼离婚的,就不需要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只要能够证明感情破裂,人民法院就会作出离婚判决书,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选择协议离婚的,在提交离婚申请后,就需要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在离婚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反悔的机会,离婚申请被撤回之后,想再次离婚的,应当重新提出离婚申请,再次经过离婚冷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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