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
公司债务也是债权债务的一种,受《民法典》制约。总的来说,公司债务的偿还期限有两种。
1.约定期限

民法典
公司与债权人在签订借款合同的时候就可以对还款期限进行约定,根据法律规定,有约定的要先按照约定偿付。
需要注意的是,有的债务偿还约定不是一次性付清,而是约定分期偿付。对这种情况,债务的彻底清偿以最终时间为准,但是分期偿付的每一期都是一次债务清偿,债务人应当严格按照约定偿还方式按期偿还债务。
2.法定期限
当合同没有约定清偿期限的,就以法定为准,这里的法定主要是根据合理还债时间判断。也就是说,还债时间不应该超过债务人不可能承担的期限,要留给债务人合理的筹集资金时间。
二、公司债务清偿顺序怎么排
1.企业法人在清偿还债前,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是对破产财产保管、清理、处理和估价时所需要的费用。例如,破产诉讼的费用、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等。
2.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企业职工的权利首先应当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以保障广大职工重新就业前基本的生活需要。
3.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也应当优先清偿。
4.破产债权。主要指破产还债企业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款项。
三、公司的债务是谁来承担
公司债务由公司承担任。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其财产独立于股东,因此公司债务由公司财产偿还。
偿还不足的,公司可以依法申请破产。公司是企业法人,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负责。企业法定代表人只是处理公司事务的代理人,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但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股东的,应当按照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出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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