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故意隐匿财产离婚时该如何处理财产

离婚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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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3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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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方故意隐匿财产离婚时该如何处理财产

一方故意隐匿财产离婚时该如下处理财产

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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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隐匿共同财产的行为

离婚隐匿财产的行为表现为:

1.在办理房产证时,以“贷款不便”“未领到证不能共有房屋”等为借口,将房产证办理在自己一人名下,等到离婚时予以否认;

2.对于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登记方将房产擅自过户到他人名下,套取现金等;

3.将平时的工资转移到只有个人知道的银行卡内,擅自将个人的存款以现金方式取出;

4.转移隐匿炒股信息,将股市内的股票抛售后,套取现金,转移隐匿等。

三、离婚后请求再次分割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

请求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起诉再次分割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三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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