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交通设施罪量刑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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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g0427@126.com

2025-12-11 0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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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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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破坏交通设施罪量刑规定有哪些

破坏交通设施罪量刑标准是这样规定的:行为人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行为人破坏前述交通设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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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破坏交通设施罪的追诉期限

破坏交通设施罪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我国刑法规定了犯罪的追诉时效期限,如果最高法定刑不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则经过五年追诉时效期限届满;如果法定的最高刑罚在五年以上不超过十年的,则经过十年追诉时效期限届满;法定的最高刑罚是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则是经过了十五年后追诉时效届满;如果可能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的,则经过二十年追诉时效期限届满。

三、破坏交通设施罪的构成要件

破坏交通设施罪构成条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为故意。

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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