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
拖欠物业费是民事纠纷。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

公司
1.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
2.由第三人调解;
这是指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将纠纷提交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来主持双方进行协商,促成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一般调解可分为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比如可以由物业公司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3.提交仲裁机关仲裁;
这是指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双方发生纠纷后,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依照物业管理公司中的仲裁条款或者纠纷发生后自愿订立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请有管理权的仲裁机构即物业管理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以解决纠纷。
4.投诉;
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发生纠纷时,业主可以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向其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5.提起诉讼;
当事人可以将纠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以解决纠纷。
三、物业不可以收取滞纳金。物业公司没有权利收取滞纳金,但可以要求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滞纳金是由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款项,个人和其他企业、团体都无权私自设立,滞纳金的征收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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