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
5.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6.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
公司破产清查的主要内容为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分和分配。
1.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主要是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