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
不交水电费物业管理公司无权停水停电,物业公司不是供水、供电的合同当事人,其无权擅自中断对业主供水、供电,小区业主供水供电合同的相对人是供水公司和供电公司。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合同
二、可以不交物业费的情形有哪些
1.物业费的收取应该从业主收到收楼通知书之日算起,而不应该从购房合同写明的交楼日期算起。如果开发商没有通知业主收楼,因此延迟收楼的,业主可以拒绝缴纳这段时间的物业费;
3.对于物业公司要求缴纳供热、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产生的能源费用不在业主交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缴纳;
4.物业服务质量过差可暂时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并找寻实质解决办法;
5.物业提供合同内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交;
6.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情况,业主对擅自提高的部分可以拒交;
7.因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的,物业费是由开发商交纳;
8.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的情况,业主可拒交。
三、物业费收费标准是什么
物业费收费标准分为四级。物业费收取标准是按业主的产权面积计算,包含实际居住使用面积与公摊面积。
物业费收费有四级收费标准,一级收费标准为1元/平方米.月(已包含税、费),二级收费标准为0.75元/平方米.月(已包含税、费),三级收费标准为0.45元/平方米.月(已包含税、费),四级收费标准为0.35元/平方米.月(已包含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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