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权对刑事案件进行起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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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爱我

2025-12-13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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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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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谁有权对刑事案件进行起诉赔偿

有权对刑事案件进行起诉赔偿的主体如下:

1.受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请求赔偿;

法院
法院

2.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3.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请求赔偿。

在刑事案件当中如果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话,很有可能是司法机关的这些工作人员侵犯到了当事人的人身自由,比如采取了逮捕措施以后有宣告无罪的,这时候被逮捕的当事人就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赔偿。

二、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的区别

1.不同的机构负责赔偿。负有刑事赔偿义务的机关是行使侦查、起诉、审判职权的各级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军事保卫部门、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赔偿范围不同。刑事赔偿的范围是指因行使错误拘留、错误逮捕、错误判断、逼供等职权,或者非法采取查封、拘留等措施,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赔偿,在刑事诉讼中冻结或者追缴财产;行政赔偿的范围是根据各种具体行政行为对人身、财产损害的赔偿责任;

3.补偿程序不同。赔偿请求人逾期不赔偿或者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行政赔偿请求人应当先向赔偿责任机关提出请求,也可以与行政赔偿复议、行政诉讼一并提出。但经赔偿义务机关处理后,不得直接提起诉讼。

三、刑事赔偿是否可强制执行

刑事赔偿书一般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尤其是对刑事判决中的赃款追缴,被害人是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

刑事赔偿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当事人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而给予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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