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察院
察院一般应当在一个月内做出不起诉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十五日。不起诉决定是指,在查明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具有法定其他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时,所作的决定,实质上是人民检察院所作的一种终止诉讼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犯罪
二、检察院起诉之后多久开庭审理
检察院起诉之后两个月内开庭审理。检察院移交后,法院开庭的时间不会太长的,一般会在两个月内开庭。具体开庭时间由法院安排,法律没有对开庭时间做出明确规定,但规定了公诉案件的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为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三、检察院不起诉流程是什么
检察院不起诉的流程如下:
1.审查。经过审查起诉,认为需要作不起诉处理的,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应当写出审查报告,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主管检察长决定或由主管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2.决定不起诉。不起诉的决定权由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行使。
3.宣布和送达。人民检察院应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并将不起诉决定书分别送达被不起诉人及其所在单位、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以及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送达时,应当告知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诉讼代理人,如果对不起诉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7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不起诉的善后工作。不起诉决定宣告及送达后,应及时解除强制措施,解除扣押、冻结,对需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没收其违法所得的提出检察意见并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等。
5.报请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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