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管辖的标准有哪些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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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yaoqwer123

2025-12-13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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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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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诉讼管辖的标准有哪些

行政诉讼管辖法院的确定有:

1.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院
法院

2.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3.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九条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条

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行政诉讼法基本原则如下:

1.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原则。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3.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

4.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5.使用民族语文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

6.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原则。

7.人民检察院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三、行政案件审理期限

行政案件审理期限要看具体情况,行政诉讼如果是一审的,普通程序审理的期限是6个月,简易程序是45天。二审的审理期限是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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