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不给转正要提前几天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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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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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试用期不给转正要提前几天告知

试用期不通过提前3天通知。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列举材料事实,证明试用期内试用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并向劳动者说明理由,然后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等离职手续。试用期不合格单位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到本人。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试用期工资不给发怎么办

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

试用期内不发工资的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证据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向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补缴社会保障。因此,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为劳动合同期限。

三、过了七天试用期辞职有、赔偿吗

需要看具体是什么情况,依法解除合同不需要赔偿,解除试用期员工,也需要用人单位证明劳动者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失职等法定解除情形。如果不能证明就随意解除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有权主张赔偿。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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