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房屋贷款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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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前房屋贷款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前房屋贷款一般算夫妻共同债务。但若双方协商该房贷归个人债务的,或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双方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经法院判决,该房屋归属于登记一方所有的除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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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向法院提起诉讼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三、夫妻共同债务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1.按审判阶段确定收费标准。计件收费标准为每件3000--15000元。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

(1)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10%(最低收费3000元);

(2)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6%;

(3)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4%;

(4)1000万元以上,2%。

按当事人争议标的额差额累进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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