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法
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什么
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法院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劳动仲裁受理条件是什么
劳动仲裁受理条件如下:
1.申诉人必须是与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
2.申请仲裁的争议必须是劳动争议;
3.必须向有仲裁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和具体的仲裁请求以及事实依据;
5.申请仲裁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
三、劳动争议仲裁在哪些情况下是不予受理的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1.申请人不具备主体资格;
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和利害关系人;
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范围;
4.争议不属于仲裁委员会管辖;
5.仲裁申请超过法律规定的仲裁申请时效;
6.申请及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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