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不属于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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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赫

2025-12-12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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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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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情形不属于劳动争议

如下情形不属于劳动争议

1.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

保险
保险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3.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4.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5.其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

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一)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三)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四)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

(五)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六)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二、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劳动争议可以直接起诉吗

劳动争议不可以直接起诉。发生劳动争议如果不是工资支付问题的,是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而是应该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才能起诉。我国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实行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处理机制,而且劳动争议仲裁具有强制性,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诉讼的必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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