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无效的法定因素是哪些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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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wu

2025-12-12 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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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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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姻无效的法定因素是哪些

婚姻无效的法定因素是:

1.重婚的;是指有一方有法律婚姻又与另一方办理婚姻登记手续,或者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但是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

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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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双方有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和直系血亲关系的;

3.是未到法定婚龄的,即男方未满22周岁,女方未满20周岁。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二、婚姻无效的后果

无效婚姻会产生的后果是:

1.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2.涉及到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先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3.其他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婚姻无效需要返还彩礼吗

无效婚姻彩礼应该退还。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也没有形成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所以男方要求女方退还彩礼的,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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