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调解离婚书可能可以反悔。只要男女双方没有在调解书上签字。如果男女双方在离婚调解书上已经签字,并且有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那么法院下达的调解书便对方都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无正当理由的,不得反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法院
离婚起诉一方不同意调解可以,是否同意调解,是当事人自己的权利。尽管调解是离婚诉讼必经的程序,但是当事人是可以不同意调解的。如果一方离婚的态度坚决,可以不同意和好的调解。如果对离婚双方均同意,但是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达不成一致意见的,也可以不同意调解方案。
诉讼离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同的,归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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