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一般没有,复婚了离婚证一般是会收回的。但每个地区可能存在差异,有些地区也可能在离婚证上表明作废,不会收回。且离婚再复婚的,只要满足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双方非禁止结婚亲属关系,双方自愿等条件,即可依法核准登记,领取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二、1.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3.签名。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三、找法网提醒您,离婚协议在双方离婚办理离婚登记后就生效了。双方是否复婚不影响离婚协议的效力。但双方可以重新约定协议书涉及的具体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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