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
企业与企业借款是合法的,但不得参于借贷行为,我国法律上对于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是不认定的,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的资金往来情况而定,并按照借款的程序进行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

合同
二、企业之间相互借贷的形式有哪些
企业之间相互借贷的形式主要有:
1.以投资形式借贷;
2.以融资租赁形式借贷;
3.以联营形式借贷;
4.以补偿贸易的形式借贷;
5.买卖国库券;
6.买卖企业债券;
7.签订购销合同等其他形式。
货币借贷是一种金融业务,只能由国家指定的机构专营。
三、借款合同的两种违约责任
借款合同的两种违约责任有:
1.支付违约金或者支付罚息。支付违约金,是当事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借款合同约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这是对违约人的违约行为的经济制裁,带有惩罚性。
2.贷款人限期收回贷款,并在一定时期内停止发放新贷款。贷款人为了执行国家赋予的信贷监督职能,对借款人违约必须采取信贷制裁措施,贷款人有权限期收回贷款,并在一定时期内停止发放新贷款。这也是违约人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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