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
一般会在15日内进行受理。 在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局会向送达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就看法院的执行通知再通知申请人。根据法律规定,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二、仲裁强制执行所需材料一览

立案
1.仲裁申请执行书;
2.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3.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复印件副本。
4.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委托代理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5.双方送达回执复印件。
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生效之后,若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话,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从仲裁法有关司法解释中了解到,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一般可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
三、申请仲裁强制执行的条件
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
2.向人民法院提交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的申请书和有关材料;
3.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4.其他。
《仲裁法》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