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身份证
遗失出生证明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补办,需要带上原出生证明编号证明、父母双方身份证及户口本等。经过卫生行政部门审核,符合情况的补发。
法律依据:

医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二、出生证明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出生公证,申请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
2.申请人的医院出生证明;
3.申请人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
4.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三、出生公证书的有效期是多久
一般来说,所申请的出生的公证书的时间期限是永久有效的。
《公证法》第三十二条,公证书应当按照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的格式制作,由公证员签名或者加盖签名章并加盖公证机构印章。公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公证书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文字;在民族自治地方,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可以制作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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