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未到期可否追加为被执行人债务

股东

1个回答

写回答

有完没完

2025-12-13 10:07

+ 关注

股东
股东

一、股东出资未到期可否追加为被执行人债务

未到认缴出资的期限,但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

公司
公司

作为被执行人的营利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股东出资方式有哪些

出资的形式有以下几种:

1.货币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方式是指股东直接用资金向公司投资的方式,其认缴的股本金额应在办理公司登记前将现金一次足额存 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临时账户,并向公司出示其资信证明,以证实其投资资格和能力。

2.实物作价出资方式。以实物出资必须评估作价,并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评估作价结果核算、确认。

3.工业产权出资方式,工业产权出资大体分为两类:一类是专利权和商标权; 一类是专有技术,股东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作为出资向公司入股,股东必须是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并经过法律程序的确认。

4.土地使用权出资方式。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其出资作价必须由县级以 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组织评估,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并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证。

三、公司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表现

按行为方式不同,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行为可表现为完全不履行、未完全履行和不适当履行三种形式。

1.完全不履行。完全不履行是指股东根本未出资,具体又可分为拒绝出资、不能出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

2.未完全履行。未完全履行,又可称为未足额履行,是指股东只履行了部分出资义务,未按规定数额足额交付,包括货币出资的不足,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等非货币出资的价值显著低于章程所确定的价额等。

3.不适当履行。不适当履行,是指出资的时间、形式或手续不符合规定,包括迟延出资、瑕疵出资。

举报有用(0分享收藏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