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购外汇罪的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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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ddw520

2025-12-13 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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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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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骗购外汇罪的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骗购外汇罪的刑事责任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购外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购外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

刑法》第一百九十条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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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骗购外汇罪追诉时效

骗购外汇罪的追诉时效为二十年。如果说可以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的,则经过二十年追诉时效期限届满。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骗购外汇罪若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最高是可以判处到无期徒刑的,所以骗购外汇罪的追诉时效为二十年。如果认为经过了二十年之后还必须进行追诉的,要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核准。

三、骗购外汇罪的构成要件

骗购外汇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的对象是外汇。

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海关法律、法规及外汇管理秩序;

3.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为:实施了伪造海关凭证、单据的行为;实施了变造海关凭证、单据的行为;骗购国家外汇,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骗购外汇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骗购外汇、数额较大的行为。

4.骗购外汇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

5.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外汇管理条例》规定,骗购外汇是指使用伪造、变造的购买外汇所需的凭证、单据,或者重复使用购买外汇所需的凭证、单据,以及用其他方式骗购外汇,数额较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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