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赠与合同不能随意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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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manhsf

2025-12-16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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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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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哪些情况下赠与合同不能随意撤销

赠与合同不可撤销的情况是:

1.经过公证的赠与不可以撤销;

民法典
民法典

2.赠与物已经交付的不可以撤销;

3.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属于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不可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

赠与合同申请公证的材料

找法网提醒您,赠与合同公证所需材料为:

1.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薄;

2.赠与合同

3.赠与财产所有权证明证书;

4.如果需要缴税的,还应当提供纳税证明;

5.公证机构所要求的的其它证明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三、

赠与合同应该在哪里公证

赠与合同应该在如下地点公证: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

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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