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仲裁庭是否可对仲裁申请作出缺席判决书
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仲裁庭可以作出缺席裁决:
1.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
2.被申请人未经仲裁庭的许可而中途退庭的。
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仲裁庭也可以缺席裁决:
1.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被申请人提出反请求的。
2.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提出反请求时的原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二、仲裁裁决有哪些种类
1.先行裁决,先行裁决是指仲裁庭在仲裁过程中对已查明的部分事实作出的裁决;
2.最终裁决,最终裁决是一般意义上的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对当事人事务仲裁的所有争议作出的最终判决;
3.缺席裁决,缺席裁决是指仲裁庭在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出庭或者未经许可退庭的情况下作出的裁决;
4.合意裁决,合意裁决是指仲裁庭根据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内容作出的仲裁裁决;
5.协议裁决,协议裁决是仲裁庭根据上访当事人达成协议的内容作出的仲裁裁决。
三、仲裁多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我国法律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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