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东
判定股东存在怠于履行清算义务的途径为:
1.首先,怠于履行义务的主体是清算义务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义务人是全体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义务人是董事和控股股东。

公司
二、怠于履行清算义务的后果
如果清算义务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从而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的,清算义务人应当在造成损失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的,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规定以公司是否有完整账册作为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与否的第一要素。如果公司账册没有保管好,就不可避免地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清算义务的内容
清算有的内容是:
2.通知、公告债权人并进行债权登记;
3.提出财产估价和清算方案;
4.分配财产。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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