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主体有哪些情形

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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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你de

2025-12-13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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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赔偿主体有哪些情形

交通事故赔偿主体的情形是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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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通事故赔偿案须准备哪些起诉材料

1.民事起诉状;

2.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4.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5.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

6.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7.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

8.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其他证据。

三、交通事故赔偿的时效要求有哪些规定

交通事故索赔时限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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