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的用处有:
1.一般性就业用途:做为录用公司内部审核用材料,证明目前不在职或已从相关的公司离职。在这里就不太重要。可以证明目前不在职或者已从其他公司离职的证明,比较多。如参、退保单据等。

公司
二、劳动合同变更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劳动合同变更的必要条件如下:
1.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法全面履行,需要作出修改;
2.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原来的组织仍然存在,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于生产方向的变化,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与发展变化的情况不相适应,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
3.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改变企业的生产任务,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产量、质量、生产条件等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否则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4.企业严重亏损或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
5.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劳动合同的某些条款作出变更,但不得损害国家利益。
三、劳动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况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况如下:
1.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
2.合同内容不合法;
3.意思表示不真实,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一方的真实意愿,因而是无效的;
4.合同形式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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