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
当一个
公司宣告
破产,或者被其它
公司收购、
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
公司内部分立解散,或者由于一些业务经营方式不规范被依法责令关闭,这时
公司可以申请注销,吊销
营业执照即
公司注销。注销前需要对
公司清算等程序。 参考《
公司注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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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du.com/view/4136053.ht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注销
公司依法依照如下步骤组织清算后,方能办理注销登记,公告终止
公司。 一、依法成立清算组。
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
公司的清算组由
股东组成,股份有限
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
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
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
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三、清算组接管
公司,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
公司,了结
公司未了业务、清理
公司债权和债务、处理
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
财产、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代表
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四、清算组全面清理
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
财产清单。 五、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报
股东会、
股东大会或者人民
法院确认。其中:清算组在清理
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
财产清单后,发现
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
法院申请宣告
破产。
公司经人民
法院裁定宣告
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
法院。 六、根据
股东会、
股东大会或者人民
法院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
公司财产。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
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
公司债务后的剩余
财产,有限责任
公司按照
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
公司按照
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
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
股东。 七、制作清算报告,报
股东会、
股东大会或者人民
法院确认后,申请注销
公司登记,公告
公司终止。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
股东会、
股东大会或者人民
法院确认,并报送
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
公司登记,公告
公司终止。
注销程序:(注销前需要对公司清算)(一)领表申请人凭据明文件向登记机构领榷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并按要求填写。(二)提交资料1.公司清算小组负责人签订的注销登记申请书;2.法院停业裁定,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定(决定),行政构造责令封闭的文件;3.股东会或有关单位确认的清算报告;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5.法律、行政法例划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三)受理检察登记构造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上述质料后,发给编有号码的《公司登记质料收条》,于30日内作批准或驳回的决定。(四)申请结果申请人根据《公司登记材料收据》的阐明,查询申请是否通过。(五)领取关照书公司注销登记申请被批准,申请人凭《公司登记质料收条》领榷公司注销登记通知书》;如被核驳,则领榷公司登记核驳通知书》及领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