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1.迁回原籍,原户口所在地同意迁回的,就可以迁回婚前原户籍所在地。
2.现籍分户:户口和前夫或前妻分开,单独立户。

夫妻
4.不迁出;双方离婚后,户口不一定要迁出,还可以继续保留在现登记处。因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
二、户口迁移需要准备的材料是什么
户口迁移需要准备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如果是工作迁移,需要新公司开具工作证明或者新的劳动合同;如果是结婚迁移,需要携带结婚证以及房产证(房产证上只能是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的姓名,其他人的无效)。
三、户口迁移需要哪些条件
户口迁移需要的条件:
1.如果是居民户口迁移,包括在职人员调动迁移、录用公务员迁移、国属单位内部调动人员迁移、自有产权房屋居住迁移、单位安排、分配住房居住迁移、租赁政府产权房屋居住迁移、随着军人家属迁移;
2.学生户口迁移包括户口在学校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录用、招聘迁移、学生毕业、退学、休学回原籍迁移;
3.投靠迁移包括,夫妻投靠迁移、父母投靠子女迁移、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迁移、成年未婚子女投靠父母迁移、成年已婚子女投靠父母迁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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