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被拘留在看守所和拘留所的区别

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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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花卷吖

2025-11-25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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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

一、

刑事拘留被拘留在看守所和拘留所的区别

拘留所和看守所的区别有:

1.拘留所羁押的对象是治安拘留和司法拘留的人,看守所羁押的对象是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三个月以下的已决犯;

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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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拘留所是国家行政羁押机关,看守所具有刑事羁押机关的性质;

3.拘留所设置依据《社会治安管理条例》,看守所设置依据《刑事诉讼法》和《看守所条例》。

二、

刑事拘留条件有什么

刑事拘留条件有: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

刑事拘留最长时间是多久?

最长不超过三十七天。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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