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
1.双方洽谈;
2.编制项目建议书—市外资委、区(县)外经贸委审批(如果你所办的企业是特殊行业,还需经过特定部门的审批);

营业执照
4.规划、房产、环保、水电煤等部门出具证明;
5.市外资委、区(县)外经贸委对合同、章程、可行性报告进行审批颁发批准证书;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发营业执照。
二、中外合资企业的原则
1.国家主权原则。即国家管辖权不容侵犯原则。
2.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原则。外商资本、工业产权、人身权不受侵犯;所获利润在法律规定下汇出境外。
3.平等互利原则。主要体现在解决双方投资关系时,是否遵循合同,章程中规定的处理问题的规则。
4.合理让利原则。合理让利主要是政府对合资企业发展过程中。在特定时代背景下所采取的一种扶持政策,如投资优惠、税收减免、原材料进口、产品出口、外汇使用等方面实行合理让利。
5.遵循国际通行规则的原则。
三、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是有条件限制的,其设立条件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在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上,外国合资者的注册资本比例一般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2.中外合资双方在注册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时,必须将申请书、合营协议、合同、章程等资料送交国家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报其审查批准。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